(上接B1版)扎实开展执法检查,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和我市实际,组织或配合开展了对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科技进步法、食品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等20多部法律法规的综合执法检查。通过对《水法》及湖南省实施办法进行了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加大了投入、加强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了水资源综合治理,加大了水事执法力度。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长株潭城市群“一条例一决定”的执法检查和水府庙水库保护利用情况的跟踪检查。水府庙水库已被列为“湖南省十大环保工程”中重点水环境保护的5个湖库之一,《水府庙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已经出台。
精心组织专项评议,促进公共权力正确行使。先后组织开展了对环境保护和国土资源工作的专项工作评议。为提高评议的针对性、实效性,常委会紧扣会前深入调查、会中严格评议、会后整改问效三个环节,围绕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管理中的热点问题,开展评议,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公开测评结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常委会跟进监督、追踪问效,今年11月,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听取了政府关于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评议工作进一步扩大了审议监督的范围,提升了监督的层次,促进了相关工作。
探索开展专题询问,有力推动食品质量安全。按照监督法的要求,首次开展了食品安全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题询问。询问前,常委会分成6个调查组,对食品加工小作坊、餐厨废弃物、夜宵摊点、注水牛肉、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情况进行了多次明查与暗访。询问会上,16名委员和2名代表共提出44个问题,政府及部门单位领导坦诚作答。专题询问实现了常委会与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力地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
务实推进司法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常委会通过听取刑事审判、职务犯罪预防和查办、监所检察、执行、抗诉等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促进司法公正。2010年,常委会积极开展“类案”监督,支持人民法院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对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逃避债务的行为依法采取措施,追回呆滞、逾期贷款2000余万元,保障了金融安全和社会公信。坚持和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及时对市人民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进行审查,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统一。
紧扣人民福祉,促进民生改善更加务实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人民利益摆在第一位,把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作为第一追求,察民情、听民声、顺民意,全力推动民生领域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突出解决民生难点。4年来,听取和审议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市级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物业管理、“菜篮子”工程、城区“大班额”化解、饮用水源保护等情况的报告,督促市人民政府加大了对孙水河污染的治理力度,建立了孙水河流域综合治理考核机制,取缔了仙女寨———孙水河生态区域河段内的采砂船、餐饮船,解决了白马水库化肥养鱼问题。对群众呼声强烈的城区读书难、“大班额”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持续不断的监督,政府出台了化解大班额“四年行动计划”,市直应启动的14个建设项目中目前已启动11个,吉星小学和城南中学相继动工建设,进展迅速,成效明显。
重视改善民生热点。继续深入开展“娄底环保世纪行”、“娄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娄底农民健康行”、“娄底民族团结进步行”活动。每年分别突出一个重点,进行认真调研,分析解剖,提出建议,追踪整改。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农产品市场准入、生猪私屠滥宰、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护等民生热点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今年,在总结“四行”经验的基础上,常委会又创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行”活动,通过积极督办,“打非治违”力度进一步加大,部分道路安全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区机动车停车位进一步规范,校车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有了较为明显的好转。
切实关注民生痛点。市人大常委会把人大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窗口,坚持常委会主任接访、领导批办、季度综合分析的制度,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2260余件,接待来访5700批12000余人次,协调处理各类涉诉疑难上访案件150多件,较好地解决了一批信访难题,为息访息诉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紧扣履职服务,发挥代表作用更加充分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根基所在,力量所系。4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夯实基础,规范代表履职行为,着力打造“责任代表”,逐步实现代表履职由“被动”向“主动”转变。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履职行为。出台了联系代表、小组活动开展、履职登记报告、“三优表彰”等4个制度,提请市委批转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因工作变动辞去职务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代表的履职行为。
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坚持完善“一府两院”工作情况与常委会履职情况向代表通报、“一府两院”及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工联系代表等制度,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4年来,共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或参加执法检查、专项评议、视察调研等活动550人次,每年组织评选优秀代表议案、建议。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小组活动,36个市代表小组每年选择1至2个专题开展视察调研。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在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就“交通枢纽城市建设”、“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冷水江市统筹城乡发展”、“娄底资源型城市综合治理”等重要课题开展了集中视察或专题调研,向全国、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专题报告,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
健全完善机制,提高办理质量。4年来,经大会主席团批准立案的议案7件,代表共提出建议839件,这些议案、建议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为提高问题解决率,建立完善了领导承办、重点交办、面商办理、延伸办理、视察督办等好的方式方法。“关于强化城乡规划管理,遏制违法建筑膨胀的议案”,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控违拆违专项整治行动,查清了底细,拆除违法建设914处,控制在建违法建设609处,清查国有土地既有违法建设9292处。关于黑猪黑牛产业发展、城市生活垃圾综合治理、新农合普通门诊补偿、网吧监管等议案建议都得到了较好的办理。
拓宽监督渠道,激发代表活力。建立了履职档案登记制度,每年把代表履职情况收集归纳,建档备案;逐步推行履职公开制度,将议案建议、承办单位、办理答复全面“晒”在娄底人大网站上;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行市级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的工作,57名代表向原选举单位面对面报告履职情况,接受评议;探索建立代表辞职机制,不作为、不履职的代表将被劝辞。这些措施实施后,逐步实现了代表履职从“被动”向“主动”、从“履行程序”向“有效作为”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