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法治湖南建设督查团来娄督查指导工作

出版日期:2012/12/21   字数:782A+   A-

    本报讯12月17日,省委法治湖南建设督查团副团长、省政协原副主席李贻衡,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道龙一行来娄督查指导法治建设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雄就我市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作了汇报。市领导吴建平、肖有胜、尹华凯、肖新平等出席汇报会。

    近几年来,我市认真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强力推进依法治市基本方略,全面启动法治娄底建设,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赶超,建设幸福娄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市紧扣发展第一要务,精简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行政审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刚性收费”、“刚性预算”等改革,推行阳光政务,建立问责机制,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大警务、审务、检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公正司法;探索具有娄底特色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推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法治惠民工程,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推动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尤其是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每年组织处(科)领导班子成员法制培训,营造了全民参与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

    李贻衡对我市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指出,近年来,娄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依法治市步伐不断加快,各项工作得到较好落实。李贻衡强调,下阶段,娄底要进一步将法治建设与民生改善紧密结合,实现法治惠民;要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强化法学理论素养,提高社会管理的法制化水平,以达到依法规范权力运行的目的。

    汇报会后,督查团一行考察了市政务中心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督查团还与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等单位就我市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了座谈。12月18日至20日,督查团赴新化县、冷水江市、双峰县督查指导工作。(本报记者唐立勇通讯员刘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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