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地储备为主体推进﹃城中村﹄改造沈程强

出版日期:2012/10/29   字数:1225A+   A-

    随着2005年我市土地储备机构的成立及2006年《娄底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出台,我市土地储备工作取得了大力发展,土地储备制度已日趋完善。

    土地储备制度就是城市政府按照法律程序,运用市场机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通过收回、收购、征收等方式取得土地,并进行前期开发予以储存,以供应和调控城市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一项城市土地经营管理制度。因而是“城中村”改造的必由之路。

    土地收购储备是对现有的城市存量土地进行内涵挖掘。土地收购储备的主要改造对象就是城市范围内的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建立符合“城中村”改造和内涵式城市化发展的要求。

    土地收购储备就是政府垄断城市土地供应。“城中村”改造无论哪种方式都必须是由政府统一组织、统一规划,政府统一负责土地一级开发、征地拆迁和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建立,实现了政府对土地实行统一集中管理,避免了开发商改造中的‘吃肉留骨头”现象,促进了“城中村”改造的整体、全面和良性运作。

    土地收购储备是“城中村”改造中土地招标拍卖公开出让的基础。按照法律规定,经营性用地应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供应。实行土地收购储备,就可以使政府“有地可招”、“有地可拍”。此外,由于土地收购储备机构的特殊职能,储备土地经过了前期开发,熟地招标、拍卖也就成为可能,避免了“城中村”改造的不彻底,有效地确保了“城中村”改造的全面落实,同时彻底解决了拆迁改造中毛地出让形式规避土地出让中人为设置条件(矛盾)的行为,为毛地出让改造旧模式画上了句号。

    土地收购储备是城市规划的前提。土地收购储备实行整体收购、统一规划的运作模式,将零散的土地一片片集中起来,为落实“城中村”改造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全面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了保证。

    土地收购储备为“城中村”改造的资金筹措运作提供条件。“城中村”改造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其面临的问题和工作难度相当大。主要存在规划控制问题、土地处置问题、拆迁安置问题、资金筹措运作问题、利益分配问题等,其中最主要的是资金筹措运作问题。笔者从市新型城镇化工作办公室了解到,目前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共有“城中村”40余个,其中居于中心城区核心区域内的“城中村”约28个,共居住1594户、6029人(不含暂住及流动人口),总占地面积约2300余亩,原著居民房屋总建筑面积469000余平方米,按我市现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政策测算,要完成我市中心城区核心区域城内的“城中村”改造共需筹措运作资金约25亿元。如此大的资金筹措运作没有完善的资金筹措运作管理制度及机构是不可能完成的。而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所具备的独特的贷款和资金管理职能有效地解决了“城中村”改造前期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筹措、投入等问题,并合法理顺了“城中村”改造中的资金投放、返还和管理等运作问题,保障了“城中村”改造的合理、合法和阳光操作。

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月塘街娄底日报社新新网办公楼

邮编:417000 电话:0738-8341588 传真: 0738-8363339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