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中院出台《意见》助力全市工业发展『四年倍增计划』

出版日期:2012/10/12   字数:905A+   A-

    本报讯10月10日,市委书记龚武生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的《关于为全市工业发展“四年倍增计划”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上批示:“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很大,各类企业碰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市中院站在‘稳增长,促和谐’的大局出台这个意见,值得相关单位学习,值得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要求全体干警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的司法职能作用。

    今年上半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实施工业发展“四年倍增计划”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面对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反应,4月以来,党组书记、院长肖新平带队深入万宝新区、娄底经开区、涟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娄底红太阳电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园区和重点厂矿企业调研了解企业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排忧解难,受到一致好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中院出台了上述《意见》。

    《意见》指出,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坚持能动司法,依法保障、支持有利于促进工业发展“四年倍增计划”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切实抓好涉及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为娄底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意见》强调,全市法院必须着力做好以下工作:要妥善审理和执行实施工业发展倍增计划、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中各类投资纠纷案件,保障投资合理稳定增长;要积极化解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引发的纠纷,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加大对服务领域的司法保障,促进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要稳妥审理和执行金融纠纷案件,促进现代金融业加快发展;要认真处理好企业破产和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要加大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推进自主创新;要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着力化解劳动和社会保障纠纷,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要依法打击破坏工业发展四年倍增计划、阻碍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刑事犯罪行为,维护好新型工业化区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本报记者 阳山龙 通讯员 魏学锋 严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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