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采取强力措施狠治执法“三顽症”,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执法办案能力逐步提高,检察社会形象日益改善。
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三顽症”专项治理活动伊始,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从纪检、监察、案管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活动办公室,五个基层院也成立了相应机构。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认真分析,结合办案实际,出台了《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三顽症”问题的若干规定》,详细列出了“三顽症”的21种具体表象和行为特征,自主设计制作了自查登记表,使干警对“症”有标尺、治“顽”有方向,并从内心深处认同。
针对过去执法办案中一些不良习性,该院痛下狠心,重点就2010年以来不捕、不诉等7类案件以及扣押冻结款物等逐案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案件3986件。两级人民检察院共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人士座谈会20次,登门走访案件当事人140余人,找准了症结所在。对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一列项,逐项落实到责任人,逐项进行整改。对隐瞒不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有关规定严厉处罚。对排查中发现的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小金库”问题,立即与纪委联系,由纪委调查,对该科违规收缴的10余万元全数追回,对3名相关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为确保治理“三顽症”取得实效,该院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了案件质量提升机制。组建了案管处,出台案件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20余项,对执法办案实行全程标准化流程管理、动态监控和过程控制;进一步健全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备案机制、办案期限预警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等。完善了执法办案保障机制,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大力抓好执法保障的基础上,取消办案数量指标,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确保收管分离、全额上缴,从源头上清除了利益驱动办案的诱因。 (本报记者 阳山龙 通讯员 谭红亮 柳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