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刘卫华
“除市政协全体会议协商、常委会议协商、主席会议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传统协商形式外,2013年,我们组织开展了市政协成立以来的首次专题协商;2014年,我们组织开展了市政协成立以来的首次对口协商;2015年,我们将在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的同时,探索开展市政协成立以来的首次界别协商。”说起政治协商,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李和平掰着指头、如数家珍。
作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之一,政治协商就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为实现商以求同、协以成事,更好地助推“科学发展,加速赶超,加快建成全面小康娄底”战略进程,市政协四届委员会不仅在协商平台上努力拓展、在协商机制上锐意创新,更注重在协商选题上精挑细选、在协商调研上深耕细作、在协商成果上务求实效。
民主,让“协商之根”深植大地
民主是协商的本质本源,协商是民主的重要形式。为推进协商民主建设,中共中央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将人民政协界定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的协商机构;省委转发《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省委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责奠定了制度基础,创造了良好环境。
“虽然娄底建市时间不长,政协组织同样年轻,但市委积极倡导民主,市政府主动践行民主,并大力支持市政协协商议政、履职尽责,使协商成为了一种风气、一种常态。”据市政协主席姚兵介绍,为优化市政协履职环境,2014年8月,市委在全省14个市州率先转发《政协娄底市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对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形式、内容、程序等进行了明确界定,要求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必须按“三在前、三在先”原则,交由市政协进行政治协商,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必须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真正做到先协商后决策、先协商后通过、先协商后实施;并把是否支持配合政协履行三项职能,作为检验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畴。
市委书记龚武生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经常到市政协调研指导、排忧解难,经常与政协委员开展协商、交流讨论,经常就提案建议作出批示、督促落实。市委副书记、市长李荐国来娄赴任第一天,就来到市政协了解情况、调研工作、听取建议。其他市委、市政府领导主动参加协商会议,积极领办政协提案,为市政协工作注入了强大推力。正是因为市委、市政府充分尊重民主、极力推崇民主,市委、市政府领导始终坚持民主、大力发扬民主,我市“民主协商之根”已深植大地、拔节成长。(下转第四版)